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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再思考(2) |
陆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因受交通、信息、科技、资金等的限制,经济发展进程相当缓慢。我县从2003年来看,国内生产总值5785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8140万元,工业总产值32492万元,人平纯收入仅720余元。全县财政收入还不如沿海发达地区一个普通村一年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经济落后使政府无法投入资金开发妇女资源。 3、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权利未能全部实现。由于家庭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许多农村小孩未能全部实现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大中专毕业生不分配工作和教育费的增加,农村学生失学面较大,有的初中一毕业便外出打工。另一方面,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女孩迟早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会写自己的名字和认钱,将来嫁个好人家就行了,读书只是浪费钱,因而相对来说女孩辍学率比较高,导致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低。据调查显示,15岁及15岁以上的农村妇女75016人,文盲半文盲10196人,初中文化20617人,高中以上文化仅98人。农村妇女文化素质低,制约了农村妇女对职业的选择,出现了“三有四缺”现象:“三有”即有劳力、有土地、有干劲,“四缺”即缺新的思想观念、缺现代科学技术、缺发展资金、缺市场信息和管理营销能力,导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4、 农村妇女自身解放思想认识不高。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妇女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她们在处理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遇到外界各种压力时,心里承受能力差,自信心明显不足,依附男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思想较浓,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退回到“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习惯性性别分工模式,缺乏社会竞争力,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差,不能完全适应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农业社会转型的需要。社会解放了妇女,但妇女自身没有完全解放自己。 三、开发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人力资源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社会开发力度,改善农村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外部环境。在开发农村妇女人力资源中,各级政府要协调统一各个环节的政策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法律和宏观政策,创造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让农村妇女从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抑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尚,增强妇女参政议政的自信心和责任感。二是保障农村妇女健康权益,提高她们的身体素质。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做好预防及保健的综合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重点防治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三是努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最大限度地培养农村高、中级实用人才,鼓励农村妇女通过广播电视和讲座的形式积极参与学习和实用技术培训,以提高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涌现一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四是加强农村妇女扫盲力度。在条件允许的乡镇和行政村以村里主办、政府协办等形式开办夜校,要求5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文盲必须参加学习,从而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 2、通过典型引路实现角色的转换,提高农村妇女人力资源自身素质。加强思想观念教育,积极引导农村妇女树立新观念,学习新知识,摒弃落后的小农意识,特别是注重发挥身边典型带头作用,正确灌输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让身边摸得着、看得见的先进妇女的事迹不断地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逐步走出家庭小天地。在男女平等、自觉维权的基础上悄然实现家庭角色到社会角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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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www.zfanwen.com 时间:2006-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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